□本報見習記者 李美霖 齊雅文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日前發布新修訂的《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1年2月22日起施行。
對媒體從業者而言,《規定》發布施行以來,有著怎樣的感受?對其中哪些條例印象深刻?針對新出臺的《規定》,媒體采取哪些相應舉措?《規定》的出臺對媒體發展環境有哪些意義和影響?對此,《中國新聞出版廣電報》記者邀請行業專家、媒體人把脈獻策。
為網信執法提供依據
當下,宣揚錯誤價值觀、煽動極端輿論事件仍然時有發生,“自媒體”亂象受到社會強烈關注。群眾新聞網副總編輯任虎鵬表示,網絡社會實踐不斷豐富,立法固有的時滯性決定了及時修訂的必要性?!兑幎ā返男抻嗊M一步強化了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臺和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的主體責任,也為網信執法提供更加明晰的依據。
任虎鵬告訴記者,《規定》第十六條明確要求:“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應當建立健全全過程信息內容安全審核機制,加強信息內容導向性、真實性、合法性審核,維護網絡傳播良好秩序。”全過程信息內容安全審核機制是全媒體時代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必然要求,信息內容導向性、真實性、合法性審核則是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適格性的底線要求。
《規定》發布施行以來,可以看到主管部門對建設風清氣朗的網絡空間的決心。南方都市報官微新聞部主任、創意互動部總監李陽說,打擊虛假賬號、整治謠言等,讓新媒體發展中不可回避的一件件小事、實事,都有了明確的法規可以依照,讓運營者們對共同建設正氣的網絡環境有了信心保障,對迎來一個競爭更加公平的新媒體環境也變得更為期待。
李陽表示,其中對公眾賬號造假行為的點名及懲罰機制,為平臺方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利于提高平臺的整體公信力。而對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臺的監督機制,則讓公眾賬號運營者不再處于弱勢方,使得平臺方也成為被監管的對象,能夠依法維護公眾賬號運營者的合法權益。四川日報全媒體主編余普也同樣表示,《規定》實施以來,自己和同事深刻感受到網絡信息生態進一步好轉,責任更加明確、監管更加到位。
上海交通大學媒體與傳播學院副教授江凌表示,網絡自媒體平臺一直存在著向用戶強行添加默認關注、給賬號“漲粉”等影響用戶體驗、侵犯用戶隱私的行為。此類現象有損互聯網生態健康可持續發展。
江凌說,《規定》修訂版本中增加了“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臺應當建立公眾賬號監測評估機制,防范賬號訂閱數、用戶關注度、內容點擊率、轉發評論量等數據造假行為”這一條例,可以有效遏制互聯網平臺“數據造假、貨不對板、誤導用戶”的行為,對于治理網絡用戶賬號數據造假行為、維護網絡平臺數據生態秩序、保護用戶個人隱私具有重要意義。
扎實落實安全審核機制
針對新出臺的《規定》,媒體采取哪些相應舉措?李陽告訴記者,在《規定》發布前,《南方都市報》一直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主管單位的要求,以及報社嚴格的規章制度,對官方公眾賬號進行運營和管理。在資質審查、安全審核、新聞采編、用戶運營等多方面均有嚴格的機制保障,在實踐中認真履行到位?!兑幎ā钒l布實施后,報社專門組織南都官微人員,認真學習《規定》,同時進一步強調要依法依規運營、繼續扎實落實安全審核機制。
任虎鵬表示,群眾新聞網在日常信息內容發布中,嚴格執行“三審三校”要求,從審核流程到發布環節嚴格確保正確導向,2014年起就在監督報道中引入法務審核機制確保內容合法性。針對新修訂的《規定》,群眾新聞網全平臺做好《規定》內容的宣傳解讀的同時,及時組織編輯記者學習規定內容、明確責任要求,還將在內部采編制度修訂中體現全過程信息內容安全審核,內容導向性、真實性、合法性審核等新要求。
余普告訴記者,針對新出臺的《規定》,四川日報新媒體編輯運營中心第一時間組織全體編輯人員對《規定》內容特別是涉及實際工作的內容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集中學習。如針對“第十八條 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不得有下列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逐條學習,進一步明確公眾賬號內容審核機制,嚴格內容把關,始終堅持“權威、準確、及時”的內容定位。
《規定》發布實施以來,更好地規范了信息內容安全,包括個人和平臺的數據信息安全。綜藝節目制片人鄧皓天表示,《規定》里提出,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應當建立健全內容和賬號安全審核機制,不得從事惡意注冊賬號、編造虛假信息、煽動極端情緒、剽竊原創作品、實施網絡暴力、進行敲詐勒索、買賣交易賬號等違法違規行為。作為媒體平臺,這一規定的出臺更好地保障了創作者的利益,有利于互聯網平臺和用戶的良性發展合作。
維護自媒體信息安全
修訂版《規定》重點強調打擊網絡自媒體平臺虛假信息、虛假流量等違法違規行為,細化了自媒體平臺惡意營銷賬號、買賣交易賬號、從事非法活動等各項違規行為的分類和認定依據、標準,加大了監督治理的力度,讓治理整頓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更強。
江凌告訴記者,《規定》的推出強化主體治理功能,落實監督管理的主體責任,有利于凈化自媒體、社交媒體輿論生態,保障網絡意識形態安全;有利于提升網絡用戶公眾賬號數據的真實度,促進自媒體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同時,《規定》在法律意義、道德意義和治理意義上規范網絡自媒體平臺傳播秩序,有利于強化自媒體行業綜合治理,維護網絡自媒體信息安全。
在余普看來,隨著《規定》的發布施行、監管措施的嚴格執行,部分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臺和生產運營者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自律和他律意識淡漠、缺乏內容審核把關機制等問題,將逐步得到解決,有利于媒體行業的公平競爭和持續發展。
李陽認為,《規定》的出臺,有利于維護各平臺網絡空間的輿論環境。無論是機構媒體、政務新媒體、企業新媒體,還是自媒體等,都有了安全審核的要求。同時,《規定》再次明確了“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臺和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對新聞媒體而言,是發展新媒體、努力擴大聲量的機會。此外,《規定》提出了“鼓勵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注冊運營公眾賬號”,這也可以看作是對互聯網公眾賬號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作用,為傳統機構媒體的深度融合發展,以及與政務新媒體、企事業單位新媒體等融合協作提供了新的拓展思路。
新修訂的《規定》出臺,將進一步加快網絡空間天朗氣清、生態良好的進程,加快推動更加良好的行業生態形成,更好地服務人民群眾的美好生活需要求。任虎鵬指出,對于新聞網站而言,《規定》關于遵守著作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尊重和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的要求,將為內容版權保護和內容增值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護,也能鼓勵新聞媒體更加積極主動地在新媒體上發布內容,創作更多適合新媒體用戶需求的優質內容,進而在輿論主陣地上發揮更大的影響力。